饭团看书->武侠->武道龙吟->章节

第二百八十九章 “美人”与“美”

热门推荐: 我本初唐 从东京开始当女神 我真不是富家子弟啊 荒野直播间 跨界刑警 异侦实录 去地府做大佬 每日秒杀:我对钱不感兴趣 我在末世当司机 我家系统与众不同

众人思绪翻飞,眼前幕幕乍现,仿佛当年那血肉横飞,尸横遍野的景象,一一重现……

“哈哈哈…哈哈哈…”

“何人发笑?”

“后土…”

“后土是谁?无名小辈,也胆敢擅闯我苗土崖?”

“无事,无事,只是听闻你这苗土崖里死人多,所以,便想着来借几具…”

“大胆!你可知我这苗土崖里葬的都是什么人?”

“知道,正是知道,所以才要来借…”

“哼!大胆歹人,无理取闹,且先吃我三十锤!”

“哎,等等,等等,你若不肯借,不借便是了,我身子骨弱,可吃不下你那三十锤,别说三十锤,便是一锤,我也吃不下,哈哈哈…”

“既知如此,还不速去?”

“去?我虽怕锤子,可却不怕死人,更不会去…”

“如此说来,你还是想找死?”

“慢!话已至此,既然你不肯借我,那我请,如何?”

“请?”

“没错,请…”

“苗疆的各位前辈,我后土今日在此恭请各位,还望出来一见…”

“苗疆的各位前辈,我后土今日在此恭请各位,还望出来一见…”

“苗疆的各位前辈,我后土今日在此恭请各位,还望出来一见…”

“哼!装神弄鬼!”

“各位前辈,既然嫌我后土情小面薄,那便屈尊,听我为众位前辈演奏一曲吧…”

“这…这是…幽篁琴…你…你是…住手…”

“嘿嘿…琴声已起,此时才教我住手,怕是有些晚了…”

“你!啊!”

……

……

“呦,你们好啊,我苗疆的各位将军,大祭司,还有…我控尸一脉的鼻祖…”

……

……

正月初三,小雨,梅山……

淅淅沥沥的小雨,飘了一整天,时至黄昏,小雨更盛,隐成烟雾,于丛林翠山间飘荡。

山脚下,一人踽踽独行,身后扛着一口硕大的棺材,棺尾曳地,比他的人还要高。

后土实在未曾想到,这梅山高逾万仞,险绝奇陡的名声,可真不是徒有虚名。

上山只有一条小路,立陡如剑,单人独行已属不易,更何况,他还扛着一口比他的人还要高的棺材,最最重要的是,这口棺材重逾千斤,以致他每行一步,都要耗费极大量的真气。

现在,不过半山腰,可他从黎明时分起爬山,到现在,日已西斜,也才只爬了一半,可他的整个人,却似已要虚脱一般,简直连半步都不愿再行。

后土朝山顶的方向望了一眼,眼中所见,唯有终年不散的云雾。

他轻叹一声,坐在登山石阶上,夕阳离他只有一臂之遥,他缓缓地伸出手,可转瞬之间,夕阳距他,却又变成万里,遥不可期,他缩了缩手指,笑了笑,低下头,云雾便在他身下,铺陈开来,他甚至看不到自己的脚。

忽然,他长啸一声,霎时间,梅山震动,鸟兽惊散,他大笑三声,自背后取下石棺。

石棺落地,砸碎三个石阶,棺盖打开,一把古琴,满棺美酒。

随手取出一坛,横琴放于膝上,琴声起,鸟兽瞑,一边喝酒,一边抚琴,一边唱歌。

喝一口酒,弹一支曲子,唱一首歌,美酒辛辣甘醇,曲子苍凉优美,歌声嘹亮悲怆。

若伯牙子期在世,定会携他,三人结拜,于山林清泉间,高山流水旁,弹琴吹箫,忘却人间。

酒喝罢,一曲毕,歌喉收,棺扛起,人远去……

这一走,便走到夕阳迟暮,月上柳梢。

月夜下的梅山,更显寂寥,山坡山脊,处处孤坟林立,鬼火点点,于山野间飘荡,蒿草遍地,分不出那是鬼火,亦或是萤火虫的光……

夜间山顶的风,清爽怡人,风中夹带着微凉露水的湿气,野花野草的芳香,让人忍不住想要大吸一口。

这时若是有一坛酒,把酒迎风,人生岂不快意快哉!

所幸后土有酒,且还随身携带,烈酒下肚,热辣呛人,灼人肺腑,后土站在坟头,望着满地泥泞,和自己那一双沾满脏泥与草屑的白鞋子,皱了皱眉头,环顾四周,竟无处落脚,更别提想稍坐片刻。

无奈之下,只得取下石棺,放在坟头。

石棺甚重,坟头立刻被夷为平地,后土一边坐在棺盖上,一边轻声念叨着:“鄙人后土,初登宝地,恰逢小雨,无处栖身,借汝坟头一坐,抱歉,抱歉!”

说罢,便又仰头看着那霁月,沐着清风去了。

说来也奇怪,在今日这阴雨连绵的日子,本该乌云浓密,可竟能看到明月当空,实属稀奇罕见。

可这些,后土都没有注意到,即便注意到,他也不会在意,他当然不会在意,因为,他一直在等一个人。

……

……

冷月兴,寒风住,那个人还是没有来……

后土又喝一口冷酒,弹一支曲子,唱一首歌……

林梢影动,后土嘴角微挑,向后抛出一坛酒,道:“来了?”

“来了…”

身后的黑暗中,传出一声沉闷的应答,如磁铁相击,摄人心魄。

身后的黑暗中,缓步走出一人,面如冠玉,细眉飞扬,眼若寒星,一头乌黑的长发,既不束扎,也不拢起,就那样随意地披散着,遮住他大半脸庞,他便如画中走出的君子,仙气翩翩,气质如幽如兰,尤其是在月光下,脸色苍白,举动行止间,中规中矩,倒像是个尚未出阁的少女,仍显羞涩娇嗔。

只是现在,他的右手偏偏抓着一坛酒,修长纤白的手指,轻搭坛沿儿,举起酒坛,任凭酒水倾泻而下,入口,入喉,打湿衣裳。

美人与酒,自古以来便是令无数男人心驰神往的两样东西,现在,这两样绝美的东西,就这样赤裸裸地摆在世人面前,没有人可以不动心,哪怕是圣人也不能。

可后土却偏偏不去看他,在他的眼中,只有美酒,没有美人,如果真要他说,什么是这世间最美的东西,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是他的“美人”,他亲手造出的“美人”。

美人都是有生命的,可真正能够让他驻足停留的,只有那些没有生命的“美人”,也并非只有美人,从小到大,他对于一切没有生命的东西,都有着异乎寻常的执着,他总是慧眼独到,能够发现那些已逝生命中的美,所以,他为了看清一只老鼠的“美”,便只有亲手杀掉那只老鼠,对于人,他也向来如此……

他自小便对尸体有着近乎狂热的迷恋,以至于病态。

他越是迷恋一个人,便越想得到那个人,得到那个人的尸体。

所以,他越是喜爱一个人,便越会千方百计地杀死他,得到他的尸体,因为,只有尸体,才永远不会背叛他,远离他,对于这一点,尚处幼年时的后土,便已深知……

后土的童年,是极其悲惨与不幸的,苗疆赶尸一派的没落,族人的追杀,他从小便过惯了提心吊胆,颠沛流离的生活,亲眼目睹父亲的死亡,喷薄滚烫的血液,溅到他的脸上,娘亲的抛弃,在无数个东躲西藏,彻夜难眠的夜里,陪伴着他的,只有一只麻雀,一只麻雀的尸体。

麻雀是他捉来的,初时,麻雀总是想要逃跑,他便用绳子将麻雀拴在手上,可麻雀即便挣脱断了腿,也要飞翔。

那一夜,他亲手折断了麻雀的脖子,这一次,麻雀再也不会飞走了,他永远地留在了后土的身边,自那之后,后土便一直带着麻雀,直到麻雀腐烂,生蛆,终成一堆枯骨,他便将麻雀的枯骨干嚼了,生吞了,这样,这只麻雀一辈子就都会跟着他了,永远都不会背叛他……

从那时起,他便深信,只有死人才不会说谎,只有尸体才不会背叛……

那一年,他只有九岁……

相关推荐:多情皇子无情妃侠义满江湖三国虎符烟雨浩歌血御江湖江湖奇遇之快刀神捕逆刃传江湖侠义庙堂谋风要走云怎么挽留圣心双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