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团看书->言情->如何死出铁骨美感[快穿]->章节

92、【第九十二章】缚灵地宫(2)

热门推荐: 我在末世当司机 异侦实录 从东京开始当女神 荒野直播间 我家系统与众不同 跨界刑警 每日秒杀:我对钱不感兴趣 我本初唐 去地府做大佬 我真不是富家子弟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上一章的评论我都看了(茶)

关于“重口”、“恶心”、“科普这些怕不是有病”这个话题,首先,我文案上标注了恐怖元素,标签选了恐怖小说,章节名写了慎入,章前作话写了重口慎入,所以这些都是写出来逗比闹着玩的吗?还是说林夕死得太欢脱了,个别读者忘了我写的是“恐怖”小说?

我在文章里反反复复提过,学长和学弟这两个学弟是广义上的“变态”,我的三观和林夕一样,我觉得有些人只是不随大流而已但是不能说他们是变态,所以我特意去查了变态的定义之后,设定以及整理了这些人设出来,为了让我的剧情更加有真实感。

这些东西很恶心,但是它们是真实存在的,事实上我在查资料的过程中被毒得更惨,我也很难想象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黑暗。

我写这本书,本身除了妖魔鬼怪这些东西以外,也是想写人性,这些东西就是人性的一部分,是光明之下的阴影,真实存在的。

而且我为了确保真实性我还去查了一下传说中的论坛事迹……好吧这个话题揭过不说,回归正题吧。

我写的是“恐怖”小说,标签从一开始就标上了“恐怖”两个字,而且也给予了提醒,不止一次。

我们的语言很神奇,有的时候“极端”、“叛逆”和“变态”三者几乎是混为一谈的,概念模糊不清,以至于我甚至斟酌不定怎么去判断“变态”的定义,有一些人把同性恋无性恋甚至是非主流都称作“变态”,但是我无法苟同这种思想,所以我在搜查资料的时候截取了这一段黑暗,因为它符合我认定的“变态”的定义,而它也不是我凭空虚构出来的东西,它是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阴暗面。

所以我写了。而且因为它的极端负面性,我在文里只是提出了概念,例子事件之类的东西,我一个没提。

一大部分读者是自己好奇,查了资料,看了知/乎,所以被辣到了眼睛。

因为被毒到被辣了眼睛所以心情不爽想要发泄,我能理解,但是我从一个写手对自己的作品负责这个起始点出发,我不觉得我有错。

当然,你们也可以说,我根本就不应该在书里写出来,应该保证这本书的积极性和正面性,给人以良好的阅读观感。

但是,这是一本恐怖小说。

这是一本黑暗色调的恐怖小说。

就像恐怖电影和恐怖游戏的存在从来都不是为了给人带来良好的观感一样,点进恐怖类的小说,提前做一下心理准备吧。

最后,某位非v章留言的读者,我完全没有查到你的id订阅信息,实在不知道你是如何在不知晓我书中内容的情况下就直接开怼的,我并没有在文章内进行科普,只是提了一笔这个概念,被吓到是因为部分读者自己查了资料。

好奇心是种好东西,但是承受不了的话还是收起爆棚的好奇心吧。

毕竟知/乎上的那篇文还蛮长的,我拜读过,有耐心读完也是不容易。(烟)

虽然可能性非常小,但是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在现实中保护好自己,有类似的状况出现记得明哲保身,切勿刺激对方,可以装作思考之后火速退散,迅速切断一切联系渠道,保持淡定,保护好自己,像作者一样淡定就好了。(茶)

————————————分割线——————————————

感谢【骊歌】、【阿隐】、【穹寐】、【调素琴】土豪们的地雷打赏,抱抱么么哒举高高,说起来我童年的记忆和阴影是乌龙院呢,真是暴露年龄系列,水观音活宝还有二齿魔完全是不堪回首的阴影,不过二齿魔真是一种凶残的存在啊。

在骨瓷小镇里,林夕的灵魂遭到了污染源的侵蚀, 虽然保留了自我, 却带来了一些影响, 让林夕也不知道是好是坏。林夕的灵魂核心是深蓝色的魂火, 能够焚烧罪孽的灵魂, 也能够给予纯净灵魂永恒的安宁。但是她多出了另一个能力,就是莱娅的精神污染, 只要她有这个意识, 她完全可以污染别人的精神,让人丧失人性和理智,变得疯狂。虽然乍看之下是个挺有用的能力,但是林夕却有些不喜,这世上的疯子已经够多了, 何必画蛇添足再来一笔?

但是这种能力如果控制得好,还是能派上一些用场的, 比如说眼下这个场景。

林夕凝视着高鸿的灵魂, 与其说是小学弟是个变态, 倒不如说他莫名其妙地怀揣着太过伟大而充满献祭感的爱, 他这种扭曲的行为是源于他对感情至美的理解,但是造成了最糟糕的结果。虽然说他表现出来的一切都很让一个正常人害怕, 但是严格来说这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又不能算是污秽、或者有罪的。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魂火无法净化他这种“献祭”的思想。

林夕手指微微一动,一缕深黑色的烟雾缠绕上她的手指,她的双眼变成了璀璨的金黄色, 从烟雾状的负面情绪中小心翼翼地挑选出了一丝灰色的气,将这缕气从无数污秽粘稠的负面情绪中分离了出来,动作轻柔地将自己的手指凑近了高鸿那一团白净的灵魂。

那是一种负面、却又是人类不得不拥有的情绪——自私。

只有爱自己的人,才会自私,才会想要得到更多更好的东西。林夕实在无法再看着这些纯净的灵魂走上偏激的死路,极致的纯粹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人如果多爱自己一点,多想自己一点,就能看见更多更辽阔的世界,就会从中衍生出更多的欲望,在渴望之中生出求生的意识。

停止这种没有意义的牺牲吧,虽然不能给你一个像神父一样圣洁的灵魂,但是给你的灵魂增添一丝颜色,还是能做到的。

林夕这样想着,眼神极为平静地凝视着高鸿的灵魂,她看到那缕灵魂在微微的瑟缩之后乖巧地缠绕上她的指尖,一点点地将那缕灰色的气吞噬。伴随着灰气的消失,纯白的灵魂也一点点地变化着,颜色在浅灰和深黑之间不断过度,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死去,又像是什么东西在复苏。

林夕的手里燃烧起了魂火,那一团灵魂就蜷缩在她的掌心,在不断翻涌的火焰里逐渐凝固成一种温柔的天青色,像是水天一线般清透的青蓝,恬美宁静至极。一声低微的啜泣在林夕的耳边响起,又伴随着叹息而消失,林夕垂眸看着那一团带着无畏献祭的心情落入她掌心的灵魂,金色的眼瞳里是一种神明般淡漠的垂怜和悲悯。对于这种“无私的爱”,林夕只是弹了弹这缕灵魂的意识体,丢下一个字:“蠢。”

——爱是一种美好的感情,它应该让你变得更好更美丽,而不是让你变得支离破碎鲜血淋漓。

——一个人如果学不会爱自己,又要怎样才能让别人爱你?

林夕让这团灵魂回归自己的躯体,她自己也离开了高鸿的意识世界,准备回归自己的身体。林夕的灵魂本来就有些不稳定,长时间灵魂离体会导致驱壳越来越虚弱,在没有想出解决办法之前她是不打算舍弃自己的驱壳的,毕竟她对这个世界还有留恋。如果不是为了救人一命,她也没打算离魂。

林夕的灵魂伸出手要去触碰靠在沙发上沉眠的躯体,但是下一秒,一股强大的拉力袭来,硬生生让林夕的灵魂踉跄了好几步。

林夕:“……”什么鬼?

那股莫名其妙的拉力几乎是扯着林夕的灵魂走的,力道之大让林夕都有些站不住脚,或者说林夕的灵魂本来就是虚无的。灵魂没有实体,自然不能借助地板或者周围一切事物的摩擦力来进行拉锯战,于是林夕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轻飘飘的灵魂被拉得变形,距离自己的躯体越来越远。

卧槽这不科学!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其他的灵能者?!

林夕想要反向拉扯一下那股力道,但是那股力道根本没有实体存在,就好像是一种法则——类似召唤,在强行让她付诸回应。

林夕负隅顽抗,那股力道却越来越强,任凭林夕手段兼施都无法消除这股拉力,林夕很快就意识到这居然又是一股陌生的力量体系,实在让人抓狂不已。眼看着撑不下去了,林夕一道魂火弹向了躯体无名指上的银戒,在被拉走的最后一刻看见了银戒华光大放的模样,心里也稍微踏实了下来。

——欠人情什么的,欠就欠了吧。反正那个人是他。

下一秒,林夕就在一片强烈的白光之中失去了意识。

……

弥漫着浓郁血腥气的屋子内,于修文看着用黑狗血涂了一大堆鬼画符的水泥地面,有些厌恶地皱了皱眉头,觉得胸腔里直犯恶心。不管看多少次,他都很不喜欢家族里的这些通灵仪式,哪怕这些东西能让他得偿所愿,他也更喜欢家族之外花红柳绿的世界。不过这些真心话却是不能宣之于口的,于修文看着自家的舅舅停止了念咒,忍不住微微松口吸了一口溢满血腥味的空气,沉声问道:“舅舅?成功了吗?”

像古人一样留着长发的男子转过身来,露出一张儒雅清俊的脸,他微微皱着眉,有些不解地道:“仪式是成功了,但是为什么——”

——为什么那本该出现的凶魂却不见了呢?

于茗临低头思索,他抬手挥了挥,立刻就有四个脑门上贴着黄符、身形矮小如同侏儒一样的僵尸走上前来,提着装满血的木桶,重新绘制法阵。

“算了,再召唤一次吧。”

阵法的正中央摆放着一个被黄符包裹的襁褓,于修文只要想到里面裹着的东西就觉得有些恶心。于家的鬼道传男不传女,虽然是家学渊源,但是因为他从小就跟在母亲身边长大,而于修文的母亲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所以反而没有系统性地学习这些家族的养尸术。是他长大之后,家族意外发现他的资质很好,才将他接回了本族,准备悉心培养,为家族增添一个助力。

因为他天生阳气兴盛,有镇压恶鬼之能,所以他很受重视,家族更是将他托付给了族里百年一遇的奇才——他的舅舅,于茗临。

可是他早已习惯了正常人的生活,对这莫名其妙的阴阳术更是半点兴趣都没有,甚至还觉得养尸什么的行为简直恶心至极。他的舅舅也不勉强他,知道他没有兴趣,就只是教给他一些普普通通的小法术,确保他不会因为阳气过盛而被鬼魂当做美味佳肴啃掉而已。因为舅舅的体谅,于修文虽然心有不喜,但是跟这个舅舅的关系还算不错,在发现自己对林夕动心之后,他就没有多少犹豫地找上了舅舅,希望借助阴阳术来篡改林夕的姻缘线。

于修文的想法也很简单,他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到不了手的,人也好,喜欢的东西也好,只要能握在自己的手上,哪怕坏掉也没有关系了。

既然林夕的心已经属于别人了,那他至少要得到人,这也是情理所致吧?

被宋雯火眼金睛鉴别为“人渣”的于修文从来不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什么不对,也从来没有考虑过他人的感受和想法,只知道自己的爱和占有。他比常人更重于自己的欲望,因为从小到大他都能轻易地得到别人得不到的东西,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唯一得不到的事物就变得格外扎眼了。

当舅舅告诉他林夕拥有极度凶煞极度阴戾的命格时,于修文是觉得有些诧异的,但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从以前开始,他就讨厌面目扭曲鲜血淋漓的东西,却无比偏爱那些在死亡之中得到永恒静谧之美的存在——爱上那个带有“死之美”的女孩,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吗?那个被夜色眷恋始终眉眼沉郁的女子,身处无边无尽的黑暗,眼里却带着光,沾染着死亡的恬静,却不会因死亡而腐烂扭曲。

这样的美丽,即便成为人偶或者玩具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那也是足够赏心悦目的。

于修文这样想着,顿时觉得满鼻腔的血腥味都变得可以忍耐了,他甚至是带着几分愉悦和期待地看着法阵的暗光渐渐散去,在油灯燃烧尸油的刺鼻气味和萦绕不散的烟雾中,于修文终于看见了浓烟中若隐若现的身影。披散着漆黑长发的女子垂着头站在法阵的中央,像是提线的木偶,没有任何异样的举动。

于修文下意识地上前走了几步,却又忍不住停下,皱着眉头说道:“舅舅,不是说招魂吗?为什么招来的是躯体呢?”

于茗临也有些惊讶地挑了挑眉,说道:“可能是因为魂魄和灵体的牵系太深,无法分割的缘故?这种情况倒是第一次见。”

“她还有意识吗?”于修文看着低着头看不清表情和脸庞的女子,忍不住问道。

“我算过一卦,招魂的时机是她身体和灵魂最不稳定的时候,一般离魂状态下的人应该是没有意识的。”于茗临没有冒然上前,身为修行鬼道的传人,他比谁都知道凶魂的恐怖和强大,事实上,他很意外侄子口中的“林夕”平日里居然只是一个有些孤僻自闭的普通女人,历来的凶魂不是疯子,也多是性情偏激的天生犯罪者,但是这个凶魂居然很罕见的能够保有自己的理智,“你阳气强盛,捏着刚刚那张作法的符隶,试着命令她。”

于修文翻手看着自己夹在手指尖的黄符,不疑有他,沉声喝道:“林夕,抬起头来!”

他话音刚落,女子的手指就微微动了动,她沉默了很久,像是在思考是否要回应这个命令一样,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地抬起了头。虽然抬起了头,顺着于修文的视线却只能看见她皮肤苍白的脖颈以及下颚,她眼帘微垂地站在那里,像是一抹夜色的剪影,透着森然的诡谲和妖异。

于修文捏紧了黄符,只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兴奋感攥住了他的心脏,让他的呼吸一时间有些急促了起来:“林夕,过来!”

女子像一樽沉默的人偶,机械而僵硬地迈步,朝着于修文的方向走来。她走得很慢,每一步却都踏得很稳,像是婴孩学步一样变扭而生涩。

于修文忍不住上前了几步,当两人的距离拉进到不过一个手臂时,女子忽然抬起了眼帘。

于修文心里咯噔一下,他对上了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眸,女子眉宇之间总是萦绕不散的三分郁色消失无踪,留下的只有刻骨的冷静和近乎锋锐的杀机。

——那不是林夕的眼睛。

这个想法飞快地闪过了于修文的脑海,但是也仅限于此,他来不及惊叫来不及逃跑,只听“空”的一声闷响,他的腹部遭到了凶狠无比地重击,痛得他猛然弯腰几乎作呕。但是下一秒他就觉得耳膜“嗡”的一声,剧烈的疼痛从脸颊边侧席卷而上,下一秒,他就像一袋垃圾一样被对方一个重重的肘击给揍趴下了。

转瞬即变的局势让人反应不过来,于修文脑海中一片空白,眼镜碎了,嘴角裂了,生理泪水模糊了视线,却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林夕”半跪而下,猛然伸手一把拽起于修文的头发,让他不得不吃痛地扬起脑袋,露出脆弱的命门。“林夕”的拇指、食指以及中指环成的虎口死死地钳在于修文的脖颈上,指尖深陷皮肉,力道大得仿佛下一秒就能捏碎他的咽喉。黑发的女子微微偏首,烛光下那属于林夕的俊气眉眼越发英气,“她”将嘴唇抿成一条平直的线,漆黑的眼底酝酿着锋芒一样锐利的冰冷,近乎淡漠地将站在“她”面前的于茗临千刀万剐。

“林夕在哪?”

相关推荐:我的修仙模拟器财阀家的小儿子,截胡牟贤敏重生之财阀家的太子爷重生巴西做财阀极致沉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