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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九章 绝地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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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德彪他们走后不久,直到尸群完整地执行瘦脸青年的命令冲进超市,一辆大型SUV才沿着街道,疾驰进入超市停车场。

停好车,一男一女优雅地开门下车。

男的中年模样,国字脸眼神冷漠;女的则眉宇妖艳,身材高挑,赫然是上次追杀陈眠的那个时尚美女。

关上车门后,时尚美女首先皱起琼鼻嗅了嗅,才对中年男人道:“大哥,小三的气味不见了,真奇怪......连脑电波都感应不到了,难道他——”

中年男人摆摆手,带头走进了超市。

超市围栏附近一片狼籍,背后的墙上还残留着十几道孔洞。

中年男人上前摸了一把墙面,随后从地上捡起一颗凹凸变形的子弹头,陷入了沉思。

而时尚美女则快速搜索着货架走廊,当她走到一处翻倒的货架旁时——

“啊!!大哥你看,这......这难道是小三的手,和腿?”她惊呼出声。

中年男人快步走过来,稍一打量便点点头。

时尚美女吓坏了,她捂着嘴左右张望道:“这是谁干的?有谁能无声无息地杀掉小三?连临死时的脑电波都没发出来......”

中年男人在残肢前蹲下,拿起一只瘦脸青年的大腿静观片刻,然后沉声道:

“应该是被枪械突袭造成的伤势,在那之后——对方才砍断他的手脚。”

时尚美女咬牙恨道:“到底是谁干的,难道......这里还有其他‘苏醒’的同类?”

中年男人看着看着,忽然眉头一皱,随即深深吸了口气,这才笃定道:“不一定!你闻闻,这里有人类的气味,而且还很浓。”

时尚美女闻言细嗅,超市内部的空气的确弥漫着一股久违的人类气息,令她怒不可遏。

......

这一男一女,加上瘦脸青年就是所谓的“天京三圣”了。

说起这个名号,其实根本不是像以前江湖那样,被朋友们或对手们冠以的江湖威名,而是瘦脸青年臭屁自封的。

但三人在其中一点上曾达成共识——天京。

天京是这个国家最东边的一个千万人口的大市。

它东靠汪洋大海,北连水系纵横的富庶平原,南接广袤无垠的十万大山,西通几十个深居内陆的省份,称得上是人口密度最大,也是最富裕的大市了。

而他们三人,就来自天京。

瘦脸青年在丧尸末世爆发以前,其实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他高中没毕业就从天京郊区进城打工,先后换了不下十种职业。

末世降临时,他的身份仅仅只是一家桌球俱乐部的摆球员。

摆球员这份工作很轻闲,也很自由散漫,而且瘦脸青年天生一副伶牙利嘴,也就和前来打球消遣的三教九流混成一片。

这种人社会上很多,他们几乎和谁都玩得来,上到股市经济下到拉皮条打架,他们样样略知而又不甚精通,有些像古代茶馆里的“大茶壶”。

末世降临后,瘦脸青年的运气不错,直接和老板还有十几个来玩的客户,躲在了俱乐部。

大城市里的桌球俱乐部可不像小城市或农村乡镇,从食物到饮料,再到一般的日用品如烟、酒、网咖等应有尽有。

就这么着,瘦脸青年在俱乐部里一直呆到了末世后的第二周。

十几号人日夜在同一个封闭空间里吃喝拉撒,也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纠纷和矛盾。

本来俱乐部的老板和老板娘还能震住他们,毕竟经常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总得给几分薄面吧。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就开始变了。

前来玩的客户们渐渐觉醒了抢夺食物和地位的本能,他们不再遵循老板定下的食物定量规矩,开始放肆吃喝,放肆放飞自我。

“都他娘的末世了,难道我们还要屈从利欲熏心的奸商?抢,抢他个底儿朝天!”

类似这种末世的豪迈宣言,每天都在俱乐部里上演,众客户不仅开始抢夺食物,抢夺生存物资,甚至连老板娘和几个并不漂亮的年轻女孩都抢了。

而其中抢得最多、最凶的一个,正是瘦脸青年。

仗着几个平常玩得来的客户朋友都在,他暗地里稍一串联鼓动就当上了指挥,毕竟他日夜都在这里工作,对俱乐部的了解甚至超过了老板和老板娘。

这样舒爽、放肆的日子只过了两天,众人就发现——俱乐部储存的食物已经被他们挥霍一空了。

没办法,活人总不能被饿死吧。

瘦脸青年便打算和其他人一起去外面找食物,而就在他们准备出门时,尸群就攻进来了。

事后他才知道,这波攻进俱乐部的尸群,其实是受他以后的大哥和二姐指挥,专门扫荡人类幸存点。

变身普通丧尸后,瘦脸青年就懵懵懂懂地跟着尸群大军扫荡城市,分食人肉争抢人血。

总归算他运气逆天,竟然在成千上万的丧尸中脱颖而出,成功喝到了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神圣之血,最终进入了第一阶段“萌芽”。

那时候的二姐还和他一样,都是第一阶段丧尸,受到神秘大哥的约束,听之任之智力不高。

直到后来,神秘大哥见他们两个极为忠心,而他又有个巨大的计划需要人手执行,所以就赏赐他们吞食了几只红眼丧尸,成功进化到第二阶段!

恢复神智后的瘦脸青年兴奋极了,他发现从此以后可以完美的掌控身体感知,不惧伤痛不怕水火,连食物都可以长时间不吃,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神仙”!

带着这份巨大的惊喜,他便和时尚美女一起,跟随在神秘大哥左右开始游历天下,专门寻找第一阶段丧尸吞食,用以强大自身。

最初时,他们还能在百万级人口的城市中发现红眼丧尸,而神秘大哥的脑电波又极为强横,往往只需要半天的时间就能抓住对方,三人再残食一尽。

可到了内陆城市,产生的红眼丧尸就很少了,于是大哥就打算北进,L市就是他们南方之行的最后一站。

可偏偏不凑巧,在这里他们居然遇上了“陈眠”——这只独特的丧尸。

在他们三人看来,“陈眠”应该是只第一阶段的丧尸,可当他们接触后才发现,“陈眠”的心脏居然拥有人类一样鲜红的血液,而且一对红眼已经进化成了人类模样!

这个发现令三人极为震惊,也就有了时尚美女贪恋陈眠心脏,最终逼得他跳楼自尽的一幕。

可惜,瘦脸青年命运不济,居然在搜索陈眠下落时,一头撞上了不按常理出牌的马德彪,被砍成了“丧尸人棍”,凄凄惨惨地被俘虏了。

......

“如果真是人类干的话——大哥,我们现在怎么办?”回过神后的时尚美女问道。

中年男人用手指蘸了蘸地上的黑血,伸进嘴里品尝一阵后才道:“绝地埋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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